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长青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共18人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有关要求,于2014年7月7日向组织递交了《公开承诺书》。
《公开承诺书》作出如下四方面的承诺:一是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二是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三是对持有的私人会所会员卡在7月6日前清退,四是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向组织递交《公开承诺书》的同时,长青街道办事处还将以上18人的《公开承诺书》张贴在长青办事处院内的公开栏内,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此举旨在表明长青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接受居民群众监督的决心,自觉将“8小时以内”的监督向“8小时之外”延伸,在带头抵制“会所中的歪风”的同时,把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各项作风纪律要求结合起来,同基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环节之“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长青街道还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受理信访、电话、网络举报、群众反映等手段,整合监督力量搞好监督检查,营造舆论氛围,发挥惩处威慑力。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变通、决不搞“下不为例”,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做到令行禁止。
作者:(长青街道:杜群霞)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