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

对餐饮油烟污染作出专门规定
划重点
哪些地方不能开餐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餐馆油烟扰民?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最高罚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致使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 保留证据:拍照/录像油烟排放情况,记下店铺名称和地址
· 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来源:长沙发布
编辑:胡奕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