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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一曝光】超量储存,娄星区2家烟花爆竹店被立案调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慧 2026-02-13 1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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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娄星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核查,辖区内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因超量储存被依法立案查处。

2月7日,娄星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娄星公安分局、万宝镇对万宝镇磨子石村娄西烟花鞭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实际存放烟花爆竹310箱,超出核定储量(250箱)的24%,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有关规定。当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述行为立案调查。

2月11日,娄星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杉山镇执法人员对杉山镇同安村财喜烟花鞭炮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实际存放烟花爆竹390箱,超出核定储量(300箱)的30%,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有关规定。当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述行为立案调查。

法律延伸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违反该规定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刑事责任:因超量储存导致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监管提示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娄星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

提醒广大经营者:“烟花爆竹虽小,安全责任重大。每日盘库、定期自查、隐患清零,这三件事一件不能少。”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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