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星区正式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惠民政策,将保障链条从“生前”延伸至“身后”。6月8日,笔者从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新政在省级统一补助标准1200元的基础上再度加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去世后,家属最高可申领24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哪些人可以享受这项补助?根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凡已参加娄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且死亡当年身份被认定为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均可申领。补助标准按两种情况执行: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按每人2400元标准发放;已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按每人1800元标准发放。真金白银的补贴,为困难家庭减轻了丧葬负担,也送上了实实在在的民生关怀。
好政策还要有好服务。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娄星区社保经办机构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便捷办理模式。申请人只需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死亡证明和特殊困难群体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现场填写申领表格即可完成申报。业务审核通过后,丧葬补助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这项制度填补了特殊困难群体身后丧葬保障的政策空白,让困难群众从‘生前兜底’到‘身后关怀’都有了依靠。”娄星区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将持续落实好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金各项工作,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景媛 成亮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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