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娄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林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颂飞列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肖亮到会说明有关人事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煌、聂永红、周红、彭海燕、王迎灿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罗立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汤亮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辞职及任免案。会议决定接受刘志刚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决定任命赖毅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赖毅副区长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根据有关规定,赖毅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面向国徽,手抚宪法,庄严承诺依法履职、忠诚担当。
赖毅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讲政治、拎得清,抓发展、干得了,守底线、靠得住,不负组织信任,不负人民重托,推动娄星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奕
编辑: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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